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以网络拍卖方式第六次拍卖以下标的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凯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位于第一师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的建筑物。
标的物:房屋建筑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对应土地证号
| 结构
| 技术特征
| 建成 年月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元)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1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01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74.96
| 166,147.2
|
2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02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72. 13
| 159,861.6
|
3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03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29.30
| 64,929.6
|
4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04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72. 13
| 159,861.6
|
5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06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144.25
| 319,658.4
|
6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15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29.30
| 64,929.6
|
7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121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1
| 2015-08
| 平方米
| 29.30
| 64,929.6
|
8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201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2
| 2015-08
| 平方米
| 1,930. 10
| 2,138,724
|
9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301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3
| 2015-08
| 平方米
| 1,930. 10
| 1,924,819.2
|
10
| 五团创业园便民服务商贸中心1号楼401
| 新 (2017) 阿拉尔市不 动产权第0001197号
| 框架
| 4
| 4
| 2015-08
| 平方米
| 1,930. 10
| 1,732,363.2
|
特别注意:所有房屋建筑物没有完工,成交后标的以现状交付。二楼均无门窗,整个农贸市场只有一个不动产权证,每间商铺没有单独产权证,因为没有竣工验收,故无法办理产权证。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示已知并且认可标的现状。
建筑物情况详细列表及价值见评估报告附件
一、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拍卖的方式”的方式。
2、网络拍卖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中拍平台)。
3、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5年5月1日12:00—5月2日12:00(延时除外)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竞买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拍卖价格及保证金
1.每间房屋单独拍卖
标的:
1号楼101,起拍价:【166,147.2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102,起拍价:【159,861.6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103,起拍价:【64,929.6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104,起拍价:【159,861.6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106,起拍价:【319,658.4元】;保证金:【10万元】。
1号楼115,起拍价:【64,929.6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121,起拍价:【64,929.6元】;保证金:【1万元】。
1号楼201,起拍价:【2,138,724元】;保证金:【10万元】。
1号楼301,起拍价:【1,924,819.2元】;保证金:【10万元】。
1号楼401,起拍价:【1,732,363.2元】;保证金:【10万元】。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正式成交价款。
3.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中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房屋建筑、机器设备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基金和其他费用。
标的物交割后办理过户及产证手续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和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具体税费和其他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的征管机关进行了解与查询,与管理人、拍卖机构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中拍平台网络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
1、中拍平台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5月1日11:00前。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账户为:
账户名称: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账号:991903768710803
行号:308881029114
2、本次拍卖按合同约定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佣金按照约定比例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比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收取。
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后办理过户及产证手续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具体税费和其他费用请自行向当地的征管机关进行了解与查询,与管理人、拍卖机构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注意:买受人成交后须向中拍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买受人向中拍平台缴纳完平台使用费后,方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拍卖尾款缴纳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买受人应提前上报法院以及破产管理人申请延期,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期限。
六、标的预约看样及标的物转移
1、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以资产存放地点为移交地点,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转移,买受人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包括人员、财产损失)由买受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及后果。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七、拍卖标的物瑕疵及特别说明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地看样及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数量、品质、质量不承担保证责任。委托方、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物的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交后不作交接或结算依据。清单中可能有部分标的物信息如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与实物现状有差异,则以实物现状为准,此因素不作拍卖成交价的计算条件、也不影响成交价格。
八、其他
1.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3、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破产企业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企业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还需赔偿差价损失。
5、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纠纷,由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管辖。
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事项可咨询管理人或拍卖机构。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线下接待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北路28号北园春城1号写字楼2106室。
公告查询请登录中拍平台官网网站:
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崔先生 18016875540
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